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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023-08-02 17:04:16 來源: 求医网 作者:求医网

  

求医网信息

地方级以上市卫生局(委),部、省属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各直属医疗单位:

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安全行动改进计划(2021-2025年)》和《健康《广东省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行动改进计划(2021-2025年)》,现将《广东省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行动改进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委员会妇幼处报告。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广东省妇幼安全和儿童健康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 《儿童健康行动改进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以保障母婴安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不断提高为主线,着力提高服务水平质量、专业能力和公众满意度,不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和惠民服务,让全省妇女儿童享受安全、优质、温馨、平等、持续的优质妇幼保健服务。

2. 计划目标

(一)到2025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10万、2‰、3‰、4‰以下。

(二)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降低到2%以下,先天性梅毒报告发病率降低到15%。活产儿数低于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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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孕妇、3岁以下儿童、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保持在90%以上。 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视力检查覆盖率应该达到90%以上。

三、实施内容

(一)落实和完善妇幼安全五项制度。

1.加强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 推动在提供助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设立生育咨询门诊,为计划生育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生育咨询、节育服务。孕妇,尤其是老年妇女和有基础疾病的妇女。 体力评估、科学备孕指导、怀孕风险提醒等服务。 普及孕期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强化孕妇“对自己健康第一人负责”的意识。 三级妇幼保健院新媒体平台每年发布科普作品不少于50篇,单篇科普作品平均阅读量力争达到1万次,二级妇幼保健院新媒体平台各级妇幼保健院每年出版科普著作不少于10部。

2、严格高危孕妇项目管理。 助产机构要规范妊娠危险因素筛查,及时识别高危孕妇,对妊娠风险等级为“橙色”、“红色”、“紫色”的高危孕妇及时转入高危。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识别。 在具有相应诊疗能力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接受孕产妇保健服务; 接受上述转诊对象的机构应当安排高级产科医生对高危孕妇实行专案管理,严密监测和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并在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上报告项目管理的相关情况。 县级妇幼保健院要及时跟踪辖区高危孕妇转诊和病例管理落实情况,确保“发现一例、立案一例、报告一例、报告一例”。一例得到管理,一例得到治疗。”

3、落实应急救援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制,对危重孕妇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向辖区危重孕妇救治中心报告,进行转运和救治。处理,落实部门责任。 自我推荐现象。 强化助产机构“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完善危重孕妇和新生儿的风险防控措施、抢救流程、转诊流程和诊疗方案。 助产机构应加强多学科协作,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多学科联席会议,提高危重孕妇的综合救治能力。 加强产科、新生儿科医疗团队产前、产中、产后的密切配合。 每个分娩地点都有训练有素的新生儿复苏专业人员。 助产机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危重孕妇和新生儿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小组急救演练,力争将紧急剖宫产手术至胎儿娩出(DDI)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逐步推进缩短它。 开展孕产妇危重症审核,开展从孕早期备案到产后随访的全流程分析,梳理各环节存在的管理和技术问题,不断完善诊疗方案和管理制度。

4、做好孕产妇死亡报告工作。 定期报送母婴安全相关数据,发生孕产妇死亡后立即向母婴所在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孕产妇死亡病例10天内在省妇幼保健信息平台上报。 全面开展“一案一审查”落实工作,县级每季度组织一次。 建立省市联合评价制度,各省市每六个月组织一次全覆盖评价。

5、严格的面试通知制度。 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先后发生孕产妇死亡、儿科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风险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通报并严肃处理。

(二)提高产科质量和安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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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产科医疗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业,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机构和部门二级责任制,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三级责任制查房系统、术前讨论系统、危重病人抢救系统等; 加强产科就诊管理,完善新生儿进出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 产儿科应当在科室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

7.实施产科质量改进措施。 严格遵守产科专业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科室,每月围绕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开展自评分析,持续实施质量改进措施。 全面开展产房分娩安全检查,规范填写检查表,作为医疗凭证纳入病案管理,减少产房医疗差错和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率。 完善医院产科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通过数据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收集、记录和报告的相关制度。

(三)促进安全舒适分娩行动。

8.优化诊疗资源配置。 按照开放床位和配置标准,配备齐全的医护人员和设施设备。 合理设置门诊候诊区,充分利用各种就诊系统、叫号系统、检查预约系统分流病人,严格落实“一病人、一诊所、一房间”,确保就医有序。 优化产科门诊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围绕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测、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求医网信息,努力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进综合预约诊疗。 在保证危重孕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动预约住院分娩。 推动孕产期诊疗全程预约,指导孕妇在备案助产机构时确定责任医师,鼓励1名产科医生或1支产科医疗队为未就诊的孕妇提供全流程系统化保健服务。转诊至其他医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产科预约率≥70%,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产前检查及随访会诊预约率≥90%。

9.促进安全舒适分娩。 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产房服务。 规范发展专业陪产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发展药物镇痛助产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提供家属陪产。 加强优质普惠产科床位设置,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以产科病房单人间、双人间为主,切实改善产科住院条件,增强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加强出生缺陷防治行动。

10.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加强省级出生缺陷预防机构能力建设,发挥省级业务指导作用。 规范婚前孕前保健诊所、产前筛查机构、产前诊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 加强临床遗传咨询、产前超声诊断、遗传病诊治等出生缺陷防治紧缺人才培养。 针对唐氏综合症、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耳聋、重型地中海贫血等出生缺陷重点疾病,建立健全县级筛查、地市级诊断、省级指导的出生缺陷防控网络,并辐射区域。

11.推进出生缺陷预防服务。 加强一级预防。 统筹推进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推动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 完善二级预防。 深入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实施免费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定额补贴,推广先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点疾病的围产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治协作。遗传疾病。 推进三级预防。 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逐步将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和采用串联质谱技术的遗传代谢筛查纳入免费筛查范围。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覆盖所有区县,筛查率超过60%。 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工程。

(五)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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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院及相关科研成果为支撑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教学机构。 加强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广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作为国家区域儿童医疗中心的作用。 推进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以医联体为载体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对接,通过医联体提升县级医院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对口援助和远程医疗。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专门的儿童医疗机构。

13.完善儿童初级保健服务网络。 加强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 开展儿童保健诊所标准化建设,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 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科室与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有机融合,优化功能布局,丰富内涵,推进儿童健康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开展基层儿童保健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队伍建设。

14.加强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 完善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儿童保健工作水平。 医疗机构要加强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医院、科室两级质量管理,促进儿童保健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辖区内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 将儿童保健质量提升纳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和优质服务基层行动。 以符合儿童心理特点和安全需求的环境设施和优质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为重点,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推动儿童医疗保健与儿科临床高质量融合发展,加强儿童康复服务供给和儿童伤害监测干预,开通儿童急诊重症救助绿色通道。 医疗机构营造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全程关爱儿童健康的温馨服务环境和友善服务氛围,努力为儿童提供情感化、温馨化、人性化的优质医疗护理服务。

(六)改善儿童保健服务行动。

15.加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管理。 以儿童体格生长监测、营养喂养指导、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口腔护理、听力障碍评估为重点,推进0~6岁儿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工程,规范管理的高危儿童。 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的指导。

16、加强儿童营养和运动指导。 加强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估和膳食指导,提高母婴营养水平。 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提倡6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加强婴幼儿辅食咨询指导,降低儿童贫血、生长迟缓患病率。 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儿童营养和运动医学门诊建设,加强儿童营养喂养咨询和运动指导科学专业队伍建设,提高营养喂养咨询和运动指导能力。

17.促进儿童心理健康。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传播心理健康知识,营造有利于儿童心理健康的社会环境。 推动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保健行动,对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实施预防性干预。 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心理)门诊,鼓励有条件的精神医疗机构设立儿童心理门诊。门诊诊所。

18.推广儿童眼保健服务。 按照《0-6岁儿童眼保健视力检查规范》,扎实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视力检查服务,推动早产儿免费视网膜疾病筛查和建立更新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预防和控制近视发生。 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

19.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 规范实施儿童预防接种。 重点关注肺炎、腹泻、手足口病、肥胖等儿童常见病,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 提高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诊治和医疗保障能力。 做好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防控中儿童健康评估和干预工作。 加强儿童碘缺乏病防治,开展定期监测,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证儿童碘营养水平适宜。 做好饮用水氟中毒地区儿童氟斑牙筛查和预防工作,保障儿童牙齿健康发育。

20.加强儿童中医服务。 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一般设有儿科,有条件的还设有儿科病房;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可以提供儿科中医服务,省、市妇幼保健机构设有中医儿科科室。 儿童医院可以提供儿科中医服务,三级儿童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应设有中医儿科。 利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 加强儿科中医人才培养。 通过师徒带徒的形式,培养小儿中医业务骨干,积极推广小儿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强化中医药在小儿医疗保健中的重要作用。 建设一批中医、儿科特色专科。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牵头成立妇幼(儿科)中医联盟,通过项目合作、联合病房、学科帮扶等方式加强合作,积极推动优质中医下沉资源。 0~36月龄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七)改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行动。

21.加强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 加强围产期、分娩期和产后新生命持续健康监测和保健服务,确保胎儿和新生儿健康。 加强新​​生儿规范化探视,保持新生儿探视率在90%以上,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及早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治疗和就医。 加强早产儿项目管理,推广母乳喂养、袋鼠式护理和促进早产儿早期发育,不断提高早产儿项目管理率。

22.加强婴幼儿保健护理指导。 以0-3岁婴幼儿为重点,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促进儿童身体、认知、心理、情感、运动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发展。 围绕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做好农村儿童幼儿发展服务,促进幼儿发展服务均等化。

23.加强幼儿发展服务岗位建设。 提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聚焦生命最初1000天,规范强化幼儿发展服务,力争每个县至少拥有一个建设规范、管理规范的幼儿发展服务中心,推动幼儿发展服务走进社区、家庭、和农村地区。

(八)提升妇幼专科服务能力行动。

24.完善危重孕妇和新生儿救助网络。 加强省、市、县三级危重孕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开展全省危重孕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规范验收工作,确保年底前到2025年,省、市、县三级危重孕妇、新生儿救治中心100%符合规范建设和规范管理要求。 加强对省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分区指导,根据辖区内产儿科医疗资源结构和特点,充分利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儿童健康信息平台和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分级负责、协调一致、反应有序、高效的孕产妇和新生儿重症筛查、转诊、急救、培训和技术指导网络,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快速康复。新生儿危重症救治有效调度 有序、规范治疗、有效救治。

25.加强重点专业建设。 选择42个孕产妇救治中心开展多学科协同诊疗和产科亚专科建设试点,提高产科临床诊疗水平,鼓励建立省、市、县级妇幼专科联盟。 支持设立10个国家级、60个省级妇幼保健专业,加强妇幼保健专业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学融合发展。 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期保健能力建设,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能力。

26.推广中医服务。 培育15个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工作示范基地,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方法,建立中西医协同诊疗体系。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服务,优化强化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逐步提高门诊中医服务比重。 医疗机构中医专科服务比例≥70%。 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餐厅提供药膳、营养餐等服务。

27.加强人才队伍和科研能力建设。 保证产儿科医生、助产士和护士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有针对性的继续医学教育。 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加强科研和临床转化,加快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妇幼保健机构要稳步提高配套科研经费占机构总支出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

28.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科学研究和应用推广。 集中力量支持一批医疗卫生机构优势专科建设一批省内领先的生殖医学、产前诊断、危重孕妇救治、重症监护等高新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平台患病新生儿和地中海贫血儿童的治疗。

(九)提升智慧母婴健康服务行动。

29.提高妇幼保健服务信息化水平。 加强广东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妇女儿童健康信息互联共享。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基层负担。 积极推进妇幼健康手册信息化,加强妇女儿童健康实时动态管理。 推广“云上妇幼”远程医疗服务,广泛开展省级妇幼健康“大手牵小手”活动,推动优质母婴下沉资源下沉到基层。

30.推进“一物生成”多证联办。 利用可信身份认证信息系统和人脸识别技术,依托“阅检通”等服务平台,推广出生医学证明“人脸识别、在线核验、机构审核、预约领取”。 推动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跨部门、跨地区办理,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和“掌上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层层抓、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 要建立重点联系单位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定期了解工作进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以实施妇幼安全和儿童健康行动提升工程为重点,推动地方政府为妇幼安全和儿童健康行动提供更有力的财政政策保障、组织管理保障和制度建设保障。围绕全省妇女儿童健康,重点解决影响产儿科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我省妇幼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典型示范。 省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发挥全省“龙头”示范作用。 我委将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见附件),推动全省妇幼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地要深挖、树立先进、示范引领,带动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升级工程。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妇幼安全和儿童健康行动提升工程宣传,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典型机构、人员和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积极宣传一线医务人员扎根基层、关心群众的作风幼儿视力保健知识,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

附件:改进计划重点项目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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